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与质押权并存时,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因为抵押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或对抗要件,登记后具有较强的公示性和公信力。而质押权以交付质押物为生效要件,公示性相对较弱。
但如果质押权先于抵押权设立并已实际占有质押物,且该质押权依法应当受到保护的,那么质押权优先受偿。例如,在动产质押中,质权人已实际占有质物,即便后来设立了抵押权,在实现担保物权时,质权人仍可优先受偿。
总之,两者的优先受偿顺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设立的时间先后以及是否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
当抵押权和质押权同时存在时,经过登记的抵押权在受偿顺序上要优先于质押权。这是因为抵押权是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或者对抗要件的,登记之后,它的公示性和公信力都比较强。而质押权是以交付质押物为生效要件的,相对来说公示性就没那么强。
不过,如果质押权比抵押权先设立,并且已经实际占有了质押物,同时这个质押权依法是应该受到保护的,那就是质押权优先受偿。就像在动产质押的情况里,质权人已经实际占有了质物,即便之后又设立了抵押权,在要实现担保物权的时候,质权人还是可以优先得到清偿的。
总之,这两者谁优先受偿,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关键就在于设立的时间先后以及是否依法拥有相应的权利。
当抵押权和质押权同时存在时,经过登记的抵押权在受偿顺序上要优先于质押权。这是因为抵押权是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或者对抗要件的,一旦完成登记,它就具有较强的公示性和公信力。而质押权则是以交付质押物作为生效要件,其公示性相对较弱。
不过,如果质押权是先于抵押权设立的,并且已经实际占有了质押物,同时这种质押权依法是应当受到保护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质押权就会优先受偿。比如说在动产质押的情形中,质权人已经实实在在地占有了质物,即便之后又设立了抵押权,在对担保物权进行实现的时候,质权人依然可以优先获得受偿。
总之,这两者的优先受偿顺序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关键就在于设立的时间先后以及是否依法拥有相应的权利。如果质押权设立在先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它就可以优先受偿;如果抵押权登记在先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它就优先受偿。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般来讲,当抵押权和质押权碰一块儿,那登记过的抵押权就比质押权优先受偿。为啥?因为抵押权得登记了才生效或者有对抗效力,登记之后那公示性和公信力可强。可质押权,是以交付质押物为生效条件,公示性就相对没那么强。
不过,如果质押权先于抵押权设立,并且已经实实在在把质押物给占了,而且这质押权依法还应该受到保护,那这时候质押权就优先受偿。就好比在动产质押那事儿里,质权人已经把质物给占到手,就算后面又设立了抵押权,到要实现担保物权的时候,质权人依旧可以优先拿到钱。
总之,这两者谁优先受偿,得看具体的情况,重点就是设立的先后顺序以及有没有依法拥有相应的权利。
当抵押权和质押权同时存在的时候,经过登记的抵押权在受偿顺序上是要比质押权更靠前的。这是因为抵押权是以登记作为生效的条件或者是对抗的要件,一旦登记了,它的公示性就很强,公信力也很大。而质押权,是以交付质押物作为生效的条件,相对来说公示性就没那么强。
不过,如果质押权是先于抵押权设立的,并且已经实实在在地占有了质押物,并且这种质押权按照法律规定是应该受到保护的,那这种情况下就是质押权优先受偿。就好比在动产质押的例子里,质权人已经把质物给占有了,就算后面又设立了抵押权,在要实现担保物权的时候,质权人还是可以优先获得清偿的。
总而言之,这两者的优先受偿顺序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关键就在于设立的时间先后,还有就是是否依法拥有相应的权利。就好像排队一样,谁先到谁就有优先权,但是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行。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优先抵押权和担保同时存在如何执行,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的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专业解答对于在同一个债务同时存在抵押权和担两种权利的时候,而在债权人进行实现债权的时候。抵押权是具有优先的一个顺序的。押权一般来说就是在成立债务关系的时候,有抵押一定的动产或者是财产作为抵押物。
专业解答同一财产上经常会出抵押权和质押权同时存在的情况,因此总是会出现质押权和抵押权优先受偿的问题,一般来说质押权优先于抵押权受偿,但是如果存在有登记备案的抵押权,则登记后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
专业解答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1、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2、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
律师解析 质押权优先的相关内容有: 在有质押和没有登记的抵押同时存在的情况下,质押是优先于抵押的; 但是在于登记的抵押权相比较,质押并不享有优先权,最后当同时也存在留置权时,留置的效力是最高。 质押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享有的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是指将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因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质权人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通过股票、股权的转让变现,并从转让价款中优先受偿,使债权得到清偿的一种行为 因此,股权质押是可以优先受偿的,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 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 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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