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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恋人步入婚姻殿堂后,有一种较为特殊的购房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即,由一方父母基于亲情向其子女提供资金购置的不动产,这些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出资人的子女,并将产权记录在他们的名字下方。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单方面地表示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因此,这类不动产应当被划定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然而,若产权记录在夫妻两个人的名下,则一般倾向于认定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但是,在面临财产分割的情境时,往往会顾及到造房者的出资状况,适当地向出资较多的子女略微倾斜。
2024-12-09 10: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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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要是父母出钱给儿女买了房子,这房子写成了他们孩子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就只能说是他们家小两口一起买的咯;但是如果这房子是俩人都叫上了名字的话,通常就被认为是俩人一块儿花钱买的。不过在分配房子的时候,我们还是会看看谁家出的钱更多些,然后适当的往出钱多的那家人偏向一点。
2024-12-09 08:5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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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子,只登记在出资子女名字下,这就意味着是给自家孩子的专属礼物,产权可以算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房产证上写了夫妻俩的名字,那就默认为夫妻共有财产。不过在分割时,会考虑到父母的出资情况,适当多分给出资方子女。
2024-12-09 08:3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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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结婚后,要是其中一位的爸妈出钱给孩子买了套房子,然后房产证上就写了他们自己孩子的名字的话,那这房子其实就是仅仅送给了他们自己的孩子。也这个房子应该被当成是夫妻中某一个的私人财产。可是如果房产证上写了你们两个人的名字,那就默认它属于你们俩共有的。不过在离婚或者分家产的时候,会根据父母当时出的买房子的那笔钱数看多少,然后再让出钱的那一方多得一些份额。
2024-12-09 08:26: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