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众所熟知的互联网平台有以下几种
搜索引擎的话:百度
购物的话:淘宝 京东 当当
sns:人人网
微博:新浪 腾讯
即时通讯:腾讯
门户:新浪 网易 搜狐 腾讯 凤凰
《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第六条第三项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反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 数据构成商业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进行宣传甚至经营的重要领地,与互联网相关的标识,如域名、网站名称、页面等,已经能够起到区分和识别市场主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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