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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对于需否重新制作笔录拥有自身的衡量标准与工作程序。若您对此持有异议并提出重置笔录的请求,然而检察院未予以采纳,您有权阐述自己的观点及相关事实依据,例如新发现的重要证据、前期记录存在信息误差或是不够全面详尽等等。但是务必谨慎考虑的是,检察院将根据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再做出决策。
2024-12-01 14:54: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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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他们自己心里也清楚需不需要重做笔录这种事儿都是有规矩的。你要是觉得还得再重新录一次,可检察院他们就是不同意,那你就得跟他们说说,让他们听听你为什么觉得要这么干,讲讲道理。比如说发现了新证据或者原来的那份笔录里头有些问题什么的说出来呗。可是检察院他们肯定也是要看整个案子的情况来决定的。
2024-12-01 13:1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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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是否重作笔录有明确定位和流程。若您希望再行记录并被拒,您可陈述具体原因及凭证,如新证据、旧笔录错误或遗漏等。然而,检察院会根据全案进行权衡。
2024-12-01 12:1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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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于要不要重做笔录这个事情,他们自己心里有杆秤,还有一套自己的规矩和步骤。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再来一次笔录,但是检察院这边又不同意的话,那你就可以把你的理由和证据告诉检察院。比如说,新发现了什么重要的证据或者说以前那个笔录里面有些地方出错或者信息不够全之类的。只不过,这里要告诉你的是,检察院会根据整个案子的各种情况来最后拍板的。
2024-12-01 11:26: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