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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的认定标准是多少万元

丁** 青海-海南州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12.01 08:34:40 307人阅读

入户抢劫的认定标准是多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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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入户抢劫这一犯罪行为,其量刑并不是仅仅依据抢劫所得金额的大小来判定的。入户抢劫乃是一项性质恶劣、犯罪程度高危的违法活动。只要实施了入户抢劫行为,无论最终导致的财产损失是否巨大,均应视为抢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关于“入户”的含义,指的是通过非法侵入手段,为实现抢劫目的闯入他人居住生活的独立封闭空间内。在此类空间里,可能涉及到的有:乡村的独立院落或牧场的帐篷、以渔业为生的渔民家中的渔船、个人或团体为维持生计租借使用的房屋等等。

2024-12-01 12: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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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其实咱们这儿对入室抢劫这种行为,不管你抢到了钱多少,都当作是个大事情来看待。这可是比普通的抢劫还要严重得多的犯罪行为。说到这里,咱们就得聊聊什么叫做“入户”?简单来说,就是人家在自己家里住着,但是和你还是有一堵墙或者门之类的东西把你们隔开,像那种封闭的院子,牧民的帐篷,渔民家里靠岸停靠的渔船,还有租来当住处的房子等等这些地方,如果你跑进去抢劫的话,那就算是入户抢劫。

2024-12-01 12:21: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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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不看钱财,属于严重犯罪行为。只需要进户抢劫行为发生,无论获利多少,均判抢劫罪,且属加重程度。"入室"特指实施抢劫由外至内进入他人居住地,如封闭院子、帐篷、渔船、租房等。

2024-12-01 10:4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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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这个事儿跟钱多钱少没关系。这可是个大问题只要你干了这种事儿,不管抢到了多少钱,那都是要被判得更重的。“入户”就是指为了干这事儿偷偷跑进别人家里去和外面隔绝开的那种地方。比如你要是去村里时不时就能看到那些半人高的砖墙,那里面可能就有人不住在房子里他们也可以算是被“入户”了。还有那些住在帐篷里的牧民、渔夫家的渔船、租来的房子之类的,如果被抢了也是属于被“入户”的情况。

2024-12-01 10:02:02 回复

一、如何认定入户抢劫罪入户抢劫可分为典型的入户抢劫和转化型的入户抢劫。1、典型的入户抢劫典型的入户抢劫的主体特征和客体特征、主观特征与基本构成的抢劫罪相同。主体属于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也可构成。主观要件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是以非法强行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典型的入户抢劫的客观方面除具有基本构成的抢劫罪的共有特征,即当场以暴力行为、胁迫行为和其他侵犯人身的行为外,还须认定入户与抢劫之间的关系,这也是入户抢劫和在户抢劫的区分问题。2、转化型的入户抢劫转化型入户抢劫是指犯盗窃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型入户抢劫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只要行为人着手实行入户盗窃行为,不管既遂未遂,也不论所取财物数额大小,均存在转化为入户抢劫的可能。当然,如果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不严重、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转化型入户抢劫的客观条件是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转化型入户抢劫的主观目的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非法获取财物。二、认定入户抢劫罪需要注意什么1、“户”的界定(1)衡量一处所是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户”,首先应该考察该处所是否足以提供权利保障以及秩序的安定感。因此法律意义上的“户”,是指人长期或固定生活、起居或者栖息的场所,居民住宅是“户”的典型,包括以船为家者的渔船、牧民居住的帐篷等等。其他场所,如在实际功能和心理感觉上存在与私人住宅相同之处,也应将其视为“户”。如单位无房职工,临时把办公楼作为居住的场所,和住在简易房、违章房等情况。对于公共场所,由于并不存在这种特征,不应认定为“户”。(2)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即白天利用住所从事商品零售、医疗诊断等经营活动,晚上做生活起居之用的小百货店、私人诊所等,如果犯罪分子在白天进入上述场所进行抢劫,由于在营业时间该场所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生活空间,因此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犯罪分子在夜晚或者其他停止营业时间进入该住所抢劫,由于具有封闭性,则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在实践中,也不应简单地认为只有进入室内才能认定为入户,例如在独门独院的住所中,只要进入住宅院内,即构成入户。根据以上的分析,对于在学生宿舍、职工食堂、会议场所等处抢劫均不属于入户抢劫。2、准转化型入户抢劫是行为人预谋实施入户盗窃,在着手实施过程中(入户后)因自认为被人发觉、实际上被人发觉,自感原定的犯罪手段难以得逞,遂改用侵犯人身的手段来非法占有财物的,其行为应定为入户抢劫。这与典型的入户抢劫的区别在于抢劫故意的形成晚于入户行为,入户是盗窃的预备行为,入户的目的是盗窃,而非抢劫,只是后来发生了转变。这与转化型入户抢劫的区别在于目的不同,这种行为是以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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