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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关于夫妻之间所负有的共同债务问题,基本原则上要求夫妻二人必须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而承担份额方面通常也会保持平等状态。然而,若夫妻其中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属于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这笔债务是在对方未征得其本人同意并且并未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情况下产生的,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未涉及到债务问题的一方则有权选择不承担此项责任。
2024-11-16 16: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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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婚的那段时间里,夫妻俩还在一起的时候,就应该两个人一起来负担家庭里的欠款。这种责任分配的比例通常都是对半开的。但是如果夫妻有一方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欠款其实就是另一方自己的事情,比如说这个欠款是在对方没有经过自己同意或者没有用到家庭生活里面的情况下造成的,那没借钱的那个就能免除这份责任了。
2024-11-16 15:4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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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你和你老婆在婚姻中,如果有什么家里欠的钱那你们俩就得商量着来,一起还。但是,要是你能拿出证据,说明这笔债是你老婆个人欠的,比如说她没跟你说过,也没有用在咱们家的开销上,那你就不用跟着一起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11-16 13:57: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