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强制执行的和解协议签订之后,鉴于该举措已经正式生效,因此原则上来说,被执行人将不再被列入失信人员的名单之中。值得注意的是,和解协议的达成标志着双方就执行义务问题达成了新的共识,如果被执行人能严格遵守并切实履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义务,那么他们通常情况下将不会再次被认定为失信人员。然而,若被执行人故意违背和解协议条款,且未能全面地履行相关责任及义务,仍然有可能再度面临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风险及困扰。
法院判决以后,达成了调解也就是和解,那意思就是说你跟对方关于履行你的责任这个事上,又有了新的说法。只要你按着你们谈好的条件去做事,那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把你列到那些所谓失信人员清单里头去的。不过如果你违背了原来的约定,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那么法院还是有可能会把你加到那个名单里面去的。
2024-11-15 15:12:51 回复
解析:
强制执行结束之后,即便是和好也很少会让那人重新成为信用不好的。为啥?因为和好了以后,就是双方都商量好啥时候还钱了,如果这个时候那个人真的守约还了,一般是不会继续被当成失信人士来对待的。当然除非他又不按约定办事儿,欠了这么久的债也没还,这种情况下还是有可能再次被拉黑名单的。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专业解答若申请执行方未能按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规定的责任承担义务,且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将可能面临被划入失信人员名单的风险:首先,欠有债务却故意不予履行或拖延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其次,通过使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采用隐藏、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第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规定,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提供虚假报告其当前以及自接到执行通知起一年前的财产状况;第四,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相关规定,限制消费令主要用于限制被执行人奢侈性消费或与生活非必需品或营业活动无关的有关消费行为;最后,未给出合理理由而刻意违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承诺。
专业解答被告如果还不起执行债务,不代表就是经济失信人。这得看债务的性质,还有被告的还款意愿和努力程度。所以被告在还不了钱的时候,不一定会马上被列入经济失信人名单。
专业解答法院强制执行时,若无法联络被执行人和亲属,则表明其不居住于此。因此,该房产非唯一住宅,可依法执行。若确系唯一住宅,法院仍可评估拍卖,所得款项先支付执行款,扣除费用后归还被执行人。
专业解答法院强制执行时,若无法联络被执行人和亲属,则表明其不居住于此。因此,该房产非唯一住宅,可依法执行。若确系唯一住宅,法院仍可评估拍卖,所得款项先支付执行款,扣除费用后归还被执行人。
专业解答被强制执行后,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存在如故意拒绝履行、恶意逃避债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行为,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列入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判断和执行程序进展。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