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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该诈骗案涉及的金额较低,没有产生重大危害性;其次,行为人属于初次犯罪,并且展现出了真诚的悔过之意;再次,该起诈骗案件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偶然性,而非惯犯所为;最后,在案发之后,行为人主动归还赃款,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且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等等。总而言之,我们需要全面地评估犯罪的手段、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和其对自身过错的认识与改正态度等多方面的因素。
2024-11-11 19:24: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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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首先这个骗子骗的钱不多也没能发生啥大事儿;接着这骗子应该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儿,而且他还挺老实地对自己做过的事情感到后悔;再然后骗子的这次骗局可能是偶然发生的,不像是个干坏事的老手;最后这家伙知道错了之后还把自己赚来的钱全都还给受害人了,补偿了人家的损失,让人家原谅了他等等。总之我们得看看他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来骗钱的,骗了多少,有没有造成大的伤害,他自己心里咋想的,以及他对自己的罪行有多认真等等这些方面。
2024-11-11 19:12: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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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就是说如果骗子只骗了一点钱,而且没有搞出什么大事来,那就可以从轻处理。然后这个骗子要是第一次干这种事,还真心实意地后悔自己做错了,那也能帮他减轻一些罪行。再说了,如果这个骗子只是偶尔才会这么干,而不是经常骗人的话,那也算是情有可原。最后如果这个骗子在事情发生之后马上把骗到的钱还给人家,还赔给受害人一些损失,并且得到了受害人的原谅,那也是可以酌情考虑的。总的来说,我们得看看这个骗子是用什么方法骗的,骗了多少钱,对别人有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以及他自己有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等等这些方面。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2024-11-11 18:26: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