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付了几个个月后就没付了,约定利息是每月一千元,我18年给别人借款十万?
[律师回复]可以起诉,但关键在于诉讼时效是否已过。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是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年,或者从您最后一次催收之日起重新计算3年。如果您在对方未继续支付利息后的3年内,曾通过短信、电话录音、书面催收函等方式要求对方还款,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3年。但是如果您无法提供相关催收证据,且从对方最后一次付息到现在已超过3年,可能面临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如果对方不主张诉讼时效已过,不影响您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胜诉,因为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已过判决不支持您的诉求。但如果对方主动提出时效抗辩后,您可能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