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房产抵押给私人若未办登记,抵押权不生效。
抵押权设立以登记为生效条件。未办抵押登记,仅在当事人间有债权债务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
即双方抵押合同可能有效,但抵押权未有效设立。若抵押人将房产再次抵押或转让给他人且办理登记,后成立的抵押权或受让房产的第三人权利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因此,要保障抵押权实现,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按照我国的法律,如果你把房子抵押给别人但没有去登记,那么这个抵押就不算数。
要想让抵押权起作用,必须得去登记。如果没有登记,那只是在你和对方之间有借钱还钱的约定,但不能阻止其他人来争这个房子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就算你们之间的抵押合同可能是有效的,但抵押权还是没有正式成立。要是你又把这个房子抵押给了别人或者卖给了别人,并且这次去登记了,那么后来这个人或者买家的权利就会排在没登记的那个抵押权前面。因此,为了确保抵押权能够真正生效,最好还是及时去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要设立,登记可是生效的要件。在我国法律规定下,个人要是把房产抵押给私人却没办理登记,那这个抵押权是不会产生效力的。仅仅没做抵押登记的话,在当事人之间也就是形成个债权债务关系,这可没法对抗第三人。
这就意味着,即便双方签的抵押合同可能是有效的,但抵押权实际上并没有有效地设立起来。要是抵押人把这个房产又再次抵押出去或者转让给别人,而且还办理了登记,那后面成立的抵押权或者受让房产的第三人的权利,可就优先于那个没登记的抵押权了。所以想要保障抵押权能实现,可得及时去办理抵押登记。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