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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抵押给私人没有登记有法律效力吗

林** 黑龙江-大兴安岭 抵押担保咨询 2024.11.06 05:35:11 399人阅读

个人房产抵押给私人没有登记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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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房产抵押给私人若未办登记,抵押权不生效。
抵押权设立以登记为生效条件。未办抵押登记,仅在当事人间有债权债务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
即双方抵押合同可能有效,但抵押权未有效设立。若抵押人将房产再次抵押或转让给他人且办理登记,后成立的抵押权或受让房产的第三人权利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因此,要保障抵押权实现,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2024-11-06 09:5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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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的法律,如果你把房子抵押给别人但没有去登记,那么这个抵押就不算数。
要想让抵押权起作用,必须得去登记。如果没有登记,那只是在你和对方之间有借钱还钱的约定,但不能阻止其他人来争这个房子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就算你们之间的抵押合同可能是有效的,但抵押权还是没有正式成立。要是你又把这个房子抵押给了别人或者卖给了别人,并且这次去登记了,那么后来这个人或者买家的权利就会排在没登记的那个抵押权前面。因此,为了确保抵押权能够真正生效,最好还是及时去办理抵押登记。

2024-11-06 08:2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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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要设立,登记可是生效的要件。在我国法律规定下,个人要是把房产抵押给私人却没办理登记,那这个抵押权是不会产生效力的。仅仅没做抵押登记的话,在当事人之间也就是形成个债权债务关系,这可没法对抗第三人。
这就意味着,即便双方签的抵押合同可能是有效的,但抵押权实际上并没有有效地设立起来。要是抵押人把这个房产又再次抵押出去或者转让给别人,而且还办理了登记,那后面成立的抵押权或者受让房产的第三人的权利,可就优先于那个没登记的抵押权了。所以想要保障抵押权能实现,可得及时去办理抵押登记。

2024-11-06 07:22: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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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个人将房产抵押给私人而未办理登记的,不具备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作为生效的必备要件。若未开展抵押登记,仅仅会在当事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并且无法对抗第三人。
换而言之,即便双方之间的抵押合同或许有效,抵押权却并未有效地设立。倘若抵押人把该房产再次抵押或者转让给他人且办理了登记,那么后设立的抵押权或者受让房产的第三人的权利将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所以,为确保抵押权得以实现,应当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2024-11-06 06:3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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