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犯了抢劫罪以后,法庭要开几次庭才能把事情搞定?其实这个问题没个准数,要看具体的案子是啥样的,证据又怎么样,还有被告是不是老实承认自己有罪等等种种因素。正常情况下如果这个案子里的事实都明明白白的,证据也挺足的,被告人还能主动认错,那可能只要开庭一次就可以了。但是如果这个案子有点复杂,疑点重重,需要好几次去查证核实证据、还要在法庭上讲来讲去的,那可能就要开好几次庭,有时候甚至还不止两次。
2024-10-26 05:24:01 回复
关于抢劫案子,开庭几次其实不一定是有着硬性规定的这得看好多因素,比如这个案子有多复杂证据够不够充分还有那个被告人家伙儿什么时候承认自己有罪呀等等等等。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说这个案子里边的事情都清楚明了,证据又足够拿得出手,那被告人家伙又老实巴交地认罪的话,说不定只用开个庭就搞定了。但是,要是案子比较复杂,有一些地方大家各执己见,甚至还需要重新收集核实证据,或者进行好几轮的法庭辩论啥的,那就可能得多开几次庭。
解析:
在涉及到抢劫罪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对于开庭审理的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或者限制。实际上,这一决定往往受到多项因素的综合作用,包括案情的繁琐程度、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以及被告方对其所犯罪行的悔悟与配合的积极性等等。一般而言,假如案件的事实清楚明了且证据充足,同时被告方能够积极地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且愿意接受相应的惩罚,那么只需要进行一次开庭审理便有可能顺利完成整个审判程序。
然而,如果案件的复杂程度较高,存在着诸多争议点,需要反复进行调查取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那么开庭审理的次数就有可能增加至两次乃至更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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