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认定不赔偿即属于欺诈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因此,在讨论有偿无偿的前提下,能否认定为骗保,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五类保险欺诈行为中的任意一种。这五类行为包括:刻意捏造不实的保险标的价值并以此作为投保基础;对于实际发生的保险事故,蓄意伪造或夸大其原因及损失程度;编造从未真实发生过的保险事故;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及故意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病等严重后果。
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在某种情况下可能被视为构成欺诈罪。
然而,未理赔是否构成保险诈骗,取决于其是否存在以下五种典型的保险欺诈行为:
首先,故意捏造不实的保险标的;
其次,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陈述或刻意夸大了损失的严重性;
再者,凭空杜撰从未实际发生过的保险事故;
此外,蓄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
最后,故意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患病等严重后果。
解析:
能否判定不赔偿为欺诈犯罪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在法律层面上,判断没有履行赔偿义务究竟是不是属于骗保,需要看看其是否存在保险欺诈中的五种行为。这五种行为分别包括:蓄意捏造虚假的保险标的;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保险事故,人为制造假象或夸大损失程度;编造从未真实发生的保险事故;有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以及故意导致被保险人罹患疾病、致伤甚至死亡等情形出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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