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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如果分公司欠了钱,那就得先用分公司自己的钱还,还不够的话,就要看总公司能不能帮忙还。要知道,分公司并没有法人资格所以它的民事责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要由总公司来扛的。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可能没什么地位,但是它也有那么点儿独立性,有时候甚至可以自己出来做点生意啥的。这样说你是不是更容易理解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024-10-18 13:37: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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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分公司所产生之债务问题,依据现行相关法规与商业惯例,原则上应首先动用分公司自身所拥有的权益去予以支付和偿还;若仍旧无法解决全部问题,则剩余部分须由总公司肩负起相应责任进行赔付。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在处理其各类潜在民事纠纷及责任承担方面,通常需由总公司为之承担起主要的赔偿义务。然而从法律以及财务角度来看,分公司也具备一定量级的自治权利和利益分配能力,因此它可以依法以自身名义独立开展各种形式的民事运作。
2024-10-18 17:1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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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想问啥?就是分公司欠账的话,是不是得先用他们自己的钱还要是还不够的话,才让总公司给他们出面撑腰呗。你要知道分公司它自己是没有法人地位所以像这种民事责任往往都是要靠总公司来帮忙解决。虽然从法律上看,还有经济上讲,分公司都有那么点儿自主权,能自己去做些民事活动。
2024-10-18 15:33: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