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朋友的小区里发生了高空坠物事故,造成一人重伤,请问一下律师高空坠物责任追究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致人重伤,不能确定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比如根据现有证据可以确认是某一座建筑十楼到二十楼悬挂物脱落导致伤害,那么建筑中十楼到二十楼的住户除非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你好,相信了解以下内容后,你就知道高空坠物责任追究是怎么追究的了
一、承担责任:
民法中有个名字叫“好意实惠行为”,也叫情谊关系,泛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行为,比如搭便车、允诺请客吃饭等,这些方面可能认为当事人间的行为不构成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是不能追究责任的。从这个问题上,乙是好意施惠行为,不具有过错,不对外承担责任;
民法还有一个名词“先行行为”,如果先行行为使后行为处于危险或已经遭受实际损失,先行行为和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先行行为者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前提是看先行行为者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对于归责原则,通说采用客观标准,即以另外理性的第三人判断,显然,乙存在过失,承担责任;
索赔问题和承担责任有时分离,行人只能针对坠落物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进行索赔,管理所有人索赔后,可以向乙追偿;由于乙是无偿照看,乙可以减轻或免于追偿。
专业解答高空坠物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追究物业责任,当然了,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如果有一些物业服务企业的建筑物管理者应当采取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避免发生高空坠物情况,当时没有履行职责的需要承担责任。
专业解答高空坠物没有人受伤还可以追究责任的。因为虽然高空坠物可能没有造成伤害,但是可能会对当事人的身心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还是可以要去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这需要建筑物内的居民按照过错原则举证证明自己的未造成侵权行为。
专业解答高空坠物该追究具体侵权人的责任,在具体侵权的无法确定的情况之下,那么需要追究的就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所有有可能加害的人员,都是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的。
专业解答工地高空坠物死人不一定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可以按照民事赔偿来处理,但如果是故意高空坠物的,会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这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
专业解答高空坠物追究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了民事赔偿责任和承担刑事责任两种。如果是高空坠物只造成了公共设施设备损害的话,一般是判处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为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
律师解析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 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
律师解析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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