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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建筑物工程承建中止即俗称的“烂尾楼”现象之后,业主擅自停止偿还贷款实属违规行为,然而并非违法。若业主擅自作出此类举措,无疑将会导致自身违反相关合同约定,进而须承受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而言,这类责任可能涉及支付违约金或逾期利息等经济上的损失,同时也有可能对其个人信用评级产生不利影响,留下信用污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024-10-13 15: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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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建设工程出现烂尾现象之后,业主擅自停止还贷的行为,尽管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违法行为,然而其性质仍具争议性。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擅自停止还贷的做法,无疑将会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由此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通常需要支付高昂的违约金或逾期利息,同时将导致个人信用记录受到严重影响,留下不良纪录。
2024-10-13 14:3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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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项目遭遇烂尾困局之后,倘若业主擅自采取停止偿还贷款的行为,则可能被视为有违相关法律规定,但并不属于犯罪范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业主的这种单方面行为无疑将会构成债务违约的事实,这将意味着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提前还款违约金或逾期利息。更为严重的是,此类行为还将导致业主个人的信用评分出现负面影响,从而对其日后的金融生活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2024-10-13 14:25: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