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纠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由于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而引发的争议;
其次,是由于买卖双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所导致的一系列纷争。这些问题可能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如期交付房屋、房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过户手续迟延办理等情况,同时也可能涉及到购房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涉及争议和纷争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效力瑕疵所引发的纠纷;
其次是由于买卖双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尽到自己的义务或者没有完全遵守合同条款进而导致了纠纷的发生。例如,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交付房屋、房屋质量无法达到标准、过户手续办理延误等等,同时也包括购房者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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