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房地产遗产继承问题的诉讼,应当由继承人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前往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这些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继承人本人身份证件和复印件、已故亲人的死亡证明文件及公证书、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明确体现出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即房产证)以及书面遗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关于财产继承问题,若需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继承人应当依法准备齐全以下必要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具体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含原件及复印件)、已故亲人的死亡证明、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以及相关遗嘱等材料。这些申请文件须在房屋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办理。
2024-10-05 13:45:2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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