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动失败导致接受外地派出所的讯问时,应当明确理解到,传唤通常与可能的刑事犯罪行为有关联;
然而,若仅仅因为嫖娼这种并未构成犯罪的违规行为而接受传唤,显然是不合常理且不合法的。因此,若派出所仅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则并不符合传唤的法定定义,也就是所谓的“非传唤”。如果该传唤并非出于正式讯问之目的,其性质便不具备任何强制力,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前往。
在进行非法性交易之后,如若遭遇到异地警方的传唤,这并非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因为性交易本身便属于触犯法律,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得采用传唤这一强制手段。换句话说,如果警方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您前往接受调查,那么这并不符合传唤的定义。在此种非传唤性质的询问过程中,您有权选择是否配合警方工作。
2024-09-28 17:07:3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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