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偷税漏税了,其实最轻的处罚就是乖乖把欠的税交上,交点罚款和滞纳金也是免不了的。只要你在税务局提醒交税之后,马上补上钱就行。要是已经交过逾期的税费和罚款,那就不会再多给你处罚了。不过要注意,如果这五年里因为逃税被罚过或者给税务局闹事超过两次的话,那就不一样。
2024-09-19 14:36:00 回复
犯了偷税漏税这种事儿,最轻的判罚就是赶紧把该交的税给补上,滞纳金也得交,还得接受一通行政处罚。就是说如果你在税务部门给你发了催缴通知之后,马上把应该交出去的税款和滞纳金都给了,之前的行政处罚也都认了,那就不用再去坐牢。不过,要是你在过去五年里因为逃税被抓进去过,或者是被税务部门罚过两次以上,那就不适用这个规定。
解析:
在偷逃税行为中,量刑较轻的情形通常包含了纳税人主动补缴税款、缴纳相应的滞纳金以及愿意接受行政罚款等措施。若是在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发出追缴通知书之后,纳税人能积极地弥补拖欠的应纳税款,同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滞纳金,并且已经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的话,那么其就有可能不需要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在过去五年时间内因为规避缴纳税款而遭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是已经被税务部门给予过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的话,则属于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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