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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非法集资案件我们得把握住几个关键点才能把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拿捏住。
第一,就是看看这些证据能不能证明他们真的是有意地非法吸纳了大家的钱款。比如说吧,有没有那些策划啊、商量啊之类的细节纪录在案?
其次,要特别留意一下被吸收来的资金到底是不是面向了“不特定公众”。这就需要我们仔细研究一下他们的宣传手段、传播范围以及接受这些信息的人都是些什么人。
然后,对于吸收到的资金数量和造成的损失,我们也要好好审查一下相关的财务报表、专家鉴定等等证据的真实性和精确度。
最后,还得关心一下这些资金都花哪儿去了,是不是真的用在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上等等。
2024-09-17 09:1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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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说说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吧?这个就是指那些人钱多了没处花,就想出个办法,找一大帮子人把他们的钞票给集中起来,存到他们自己手里,这种行为在我们中国就是非法的。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得记得几个要点来审核证据,看看他到底是不是有意要这么干:
首先,你得查查看搜集到的证据里,能不能看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到底是不是真的想要聚敛大家的金钱;比如说,你要看是否有他们商量或者计划这件事情的记录之类的东西;接下来,就是调查他们的目标对象到底是不是"不特定公众",这就要看他们用什么方法搞宣传、覆盖了多少面积以及接收到了哪些人;
然后,对于他们揽进来的资本数目和造成的损失,你也得看看那些相关的财务账本、专业人员的鉴定结论啥的,这些东西的真实性和对不对劲儿都要看看清楚;
最后,还要注意看看这笔钱到底干什么去了,是真的用来做生意还是被他们私下挖空了,等等这些事情,都是审核证据时需要关心的地方哟。
2024-09-17 08:27: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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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对涉嫌犯趁的非法吸取公款存款行为进行法庭审理时,重要的辩护焦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须仔细审查各项作为证据的资料是否能充足地证实其犯罪嫌疑人体认到或者承认其具有非法进行公款存款的主观意图,例如,是否能够提供相关的策划、商议记录等。
其次,必须严格核实被吸收资金的对象是否属于“不特定公众”,这就需要我们对相关的宣传方式、传播范围以及受众群体状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
再次,对于所吸收资金的具体数额以及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我们需要对相关的会计账目、鉴定意见等证据的真实性和精确性进行严谨的审查。
此外,还需特别关注资金的流向及其使用目的,以确定是否存在将资金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9-17 08:03: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