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所谓的“非法侵占”,其实就是有人把别人托他保管的东西、丢了的东西或埋在地下的东西,偷偷地占为了自己的,而且这些东西还挺值钱的,但这个人就是不肯还给人家。要想定他个“非法侵占罪”,那可不是那么容易。首先得看他有没有那种偷偷摸摸拿走别人东西的想法儿;
其次,被他霸占的那些东西得是别人让他帮忙保管,然后又给他弄丢了或埋掉了的;再者,他得真的动手去把这些东西变成自己的才行;
最后,他霸占的这些东西得值点钱,不能是小打小闹的那种。还有一条,如果人家找上门来要回这些东西,他还死活不给的话,那就更有可能被判刑。
2024-09-14 18:05:00 回复
咨询我
所谓“非法侵占罪”,就是咱们平常说的“偷东西”。它是指那些想把别人托付给他们保管的钱财,丢失的物品,甚至是深埋地下的宝藏等等,强行占为己有,而且数量巨大,还不肯归还给人家的行为。这非法侵占罪是怎么回事:
首先,这个人得有着明确要偷偷摸摸地占有别人财物的念头;
其次,他的目的得是别人托付给他保管的财物、丢失的物品或者是深埋地下的宝藏;再者,他得真的动手去做,也就是把这些财物据为己有;然后,他占有的财物得达到一定的数量;
最后,当财物的主人找上门来让他还回去时,他却死活都不肯还。
2024-09-14 17:55:18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非法侵占罪,一般而言是指行为人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代管的财务、遗失物或沉没物擅自占为己有,从而使得该等财物达到一定规模并且持有人拒绝归还,此行为称之为非法侵占罪。构成非法侵占罪一般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怀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其次,侵占的标的物必须是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务、遗失物或沉没物;
再次,侵占行为的实施,即实际将财物据为己有的行动;
第四,侵占的财物必须达到一定规模;
最后,在财物所有者提出返还请求后,行为人仍坚持不予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9-14 16:34: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