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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确立的相关法律条款,在需要调取或复印病历资料时,必须由患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办理。
如若申请者为患者的法定代理人,除了上述所需的证件之外,还需额外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明确证明材料。当患者已经离世的情况下,则还须附上死亡证明书作为补充。
2024-09-14 17:2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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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复制调阅病历资料时,必需具备当事人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手续。若您为患者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在提供上述必要证件之外,尚需提交代理人自身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能证明您和患者之间代理关系的相关证明资料。若患者不幸离世,则还须提供其死亡证明文件。
2024-09-14 16:3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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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载定之相关法例制度,在进行病历复印时需提供患者自有且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予以核验。倘若委托他人申请办理的,除了上述必需的证件之外,还须附上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申请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或授权)关系的相关证明资料。尤其当患者不幸离世之时,应附加提供患者的死亡证明书。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024-09-14 15:49: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