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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罪行的犯错方式,大致上就是两个,故意和过失。故意干坏事的话,就是明明知道你这样做会导致环境污染,却还是要这样去做,甚至就算知道有这个可能也不阻止。而过失的话,那就是应该能想到你这么做可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但是因为粗心大意没注意到,或者虽然注意到了,但又太自信觉得不会出问题。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你的行为举止、智力水平、做事的初衷等等来判断你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
2024-09-14 15:2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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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躲不过去的话题就是“污染环境罪”里头的责任问题,我们通常就把它分成两个大类:故意行为跟过失行为。要是说那种明知故犯的搞破坏的,他就是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会让环境变得更糟糕,但是还是硬着头皮去做,甚至还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情况发生。而另一种就是过失行为,就是说他应该能想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不好的影响,但是因为粗心大意没注意到,或者虽然想到了但是太自信了觉得不会出事。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官要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他们的理解力、做事的初衷等等各种因素来判断到底是哪种责任。
2024-09-14 13:4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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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涉及污染环境这一犯罪类型的罪过形式,根据司法审判的洞察,主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大类别。对于故意污染环境的行为,可以理解为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直接导致对环境的污染性损害,却依然选择积极地促成甚至放任这类结果的出现。而由过失导致环境污染的行为,则往往是由于行为人本应能预见到自身行为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却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认识到问题,抑或是虽已意识到但过度自信地相信可以有效规避这一风险。在实际运作的司法过程中,对罪过形式的判断往往需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行为人的行为表征、认知素养以及行为动机等多个层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9-14 11:48: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