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超出预计水量计划超过20%以内、介于20%-40%之间以及超过40%的范畴内,应根据水资源税相关税率标准,分别对应的倍数为2倍、2.5倍及3倍进行加收税费;
其次,对于那些耗水较大且具有特殊性质的行业,如洗车服务业和高级洗浴场馆等,仍将按照每立方米153元的最高限度进行收费,同时对采用地下水资源的单位,其费用将进一步提升至每立方米160元。
2024-09-12 17:21:00 回复
咨询我
其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首先,对于超出既定计划不足20%、超过20%但低于40%以及超过40%的部分,则应分别依据水资源税适用于此类情况的税额标准,按照2倍、2.5倍及3倍的梯度进行额外征收;
其次,对于用水量较大的洗车业与高档洗浴场合等特殊行业,将继续维持每立方米153元的极高收费标准,同时针对使用地下水的情形,将收费标准上调至每立方米160元。
2024-09-12 15:43:44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超过原方案计划额度在20%以下、20%至40%以及40%以上的水源使用量部分,相应地需要依照水资源税现行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2.5倍以及3倍进行加征;
其次,针对那些高耗用水资源的特定行业,如洗车服务业和高档洗浴场所等,将继续按照每立方米153元的额度从高征收,同时亦会对采用地下水的用户提高到每立方米16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条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2024-09-12 14:31: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