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2018-02-08 09:29:36 回复
应该说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法院也没有办法,只有等对方有钱了再强制执行了,现在你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执行,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对方有财产了马上申请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具体的强制措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
(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
(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有关权利人等。
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当事人自己执行,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案件的执行期限都是二年。
以上为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能逃避吗的解答,望采纳
专业解答如果你抵押的住房是你自己及其家人唯一的安家所在,法院是可以将你的住房进行查封,但是不能去拍卖的。又或者说,借贷人除了这个唯一住房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私人资产,并且借贷人失去这个唯一住房之后没法独立自主的正常生活下去,法院是不能对这个房子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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