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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染环境犯法了但是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有罪,得看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要是真的人家啥都不知道,没想过要去做什么坏事,那就应该不算犯罪吧。可是,如果这个人明明应该知道他的行为可能会让环境变得不好,或者说他有点粗心大意或者太自信了,那就可能真的算犯罪。比如说,有时候公司里的员工就是按照老板的意思工作,结果工作起来很容易就让环境受到污染,但是他们却没有提出疑问或者采取措施来防止,这样的话可能就会被认为是有责任的。
2024-09-03 14:4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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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真的完全不懂自己正在做什么,而且也没想着去伤害环境,那一般来讲,这样的行为不算是犯罪。但是,有时候我们还是得看情况分析,如果你明明应该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可能给环境带来破坏,却还是继续这么做了,或者说你有些心不在焉,太马虎或者太自以为是,那你就有可能变成罪犯。比如说,在有的时候,公司里的员工都是按老板的命令做事的,可是他们的工作方式明摆着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可这些员工却没有提出任何疑问或者采取任何措施来防止这个问题发生,这时候,他们可能就会被认为是有责任的。
2024-09-03 12:4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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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污染环境罪中当事人所声称的“不知情”的情形能否构成犯罪,这需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加以分析研究。原则上,如果当事人对于其将要实施的涉及到环境污染的行为一无所知,亦即并不具备任何犯罪意图或过失,那么通常可以排除其构成犯罪的可能性。然而,若当事人明明应该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发环境污染这类严重后果,或者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心态,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犯罪。举例而言,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企业的员工依照上级领导的指示进行工作,然而他们的操作方式显然极易导致环境污染,然而这些员工却并未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污染发生,在此种情况下,他们很可能会被认为具有一定程度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9-03 11:01: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