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暂时还没遗产税和赠与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话,动产无偿继承;不动产无偿继承并免交契税,要交一定的手续费。
一般西方国家按照不同类型的最终受赠人(列入个人,公共机构,慈善机构等),分不同税率档。同档间遗产与赠与税采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以达到避免合法避税的行为。
前两年听得小道消息说国家准备起征两税,而且赠与税税率要略高,而遗产税作为调节税起征点定为80万--100万之间,可能是因为前期准备工作麻烦,还要确定遗产金额;而且我国国民营经济发展和资本积累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致富者都是创业者,其拥有的财富基本上是经营所得。按照国际惯例,这部分财产在征收财产税时应扣除,或给予一定照顾。这些致富者大多处于青壮年阶段,大多数的遗产继承人都是潜在的。因此,即使开征遗产税,国家近期内收入也不会太多,还可能对民营经济造成一定冲击,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带来资金外流。如果采取多扣除、低税率的办法,将与社会期望的调节力度差距较大,难以起到应有的调节分配作用。如果按少扣除、高税率办法设计税制,又会对富裕人群产生较大影响,可能导致资产向周边国家转移。
还有一点,两税的征收首先得在全国完善实施金融实名制,杜绝隐瞒财产的可能性,你觉得中国的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会愿意吗?
所以,两税的实行,早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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