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监外执行作为刑事诉讼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那些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法律允许他们在监外环境下完成剩余部分的刑期。针对处于不同审判阶段、并且已经确定能够获得监外执行资格的罪犯,他们申请及处理的程序也存在着差异。对于那些满足暂时性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有权直接作出决定。与此同时,在判决、裁定执行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监狱方面需向省级、自治区级或者直辖市级的监狱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等待审批。对于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若需要进行暂时性的监外执行,则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申请,然后交由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给人民检察院。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若违反,可能面临撤销监外执行并重新收监的处罚。
2024-08-22 18:19:00 回复
咨询我
监外执行乃是刑事诉讼领域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制度,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可以允许其在狱外接受刑罚执行。
然而,在各个阶段的犯罪分子中,若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则其办理程序将因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对于那些满足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而言,人民法院有权直接作出决定。
此外,在判决与裁定执行过程中,对于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方面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机关进行审批。对于在看守所或拘役所服刑的罪犯,如需暂予监外执行,则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至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决定抄送至人民检察院。在监外执行期间内,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一旦违规,便有可能面临撤销监外执行并重新收监的后果。
2024-08-22 17:33:32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监外执行乃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种重要制度,旨在针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实施刑罚便利化措施。针对处于各个徒刑期、且均具有监外执行资格的犯罪分子,办理相关流程呈现出多样性的形态。对于那些已符合暂缓执行监督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有权直接作出决定。而在判决与裁决执行的全过程中,对于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须由监狱以书面形式提交建议申请,并上报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监狱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相应地,在看守所或拘役所服刑的罪犯若需申请暂缓执行监督,则该看守所或拘役所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建议申请,并上报至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查与决定。批准暂缓执行监督的机关应将批准决定抄送至人民检察院。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若违反,则可能面临撤销监外执行并重新收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2024-08-22 16:37: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