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违章停车情况,若驾驶员当场,经过及时警示后迅速离开违法区域,则无需缴纳罚款;
然而,若机动车驾驶人员未在现场或者即使在现场却拒绝立即驶离,以致影响到其他车辆和行人人流通行,这种行为将被处以二十元起跳,最高不超过两百元的罚款,同时,相关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停放。
对于违反停车规定的行为,如行驶人员于机动车现场并经警告之后能及时驶离,则无需进行罚款处理;若机动车驾驶人员未能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却拒绝立即离开,对其他车辆或行人正常通行造成阻碍的,将会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可采取将机动车强制迁至无阻挡交通区域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停放的措施。
解析:
倘若机动车驾驶员在违停期间处于现场并且在接受警告之后能够立即离开,则无需受到罚款处罚。
然而,如若机动车驾驶员未能在场或者虽然在场却拒绝立即驶离以至妨碍了其他车辆或行人的正常通行,那么面临的罚款金额可能会从20元起至200元止,同时还可依法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或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停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