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子里就算两边谈好了,要不要开庭还得看案子本身是啥样。比如说有些不太严重的刑事案子,如果和解这事儿做得漂亮,犯罪情节看着也不重的话,检察院那里就有可能觉得可以不用起诉这个人了,那自然也就不用再开庭。但是,要是碰上那种比较严重的刑事案子,就算两边谈妥了,还是得开庭审理的。因为刑事和解虽然能让被告在判刑的时候稍微减轻点罪行,但可不是说就能把刑事责任给免掉。
2024-08-15 15:39:00 回复
哪怕是两个人都同意和解了,但是开不开庭这个事还得看具体案子咋样。比如说,有一些小案子如果和解的事情落实到位,又或者犯罪的行为本身就挺轻的,那么检察院说不定能直接把它给“不告”了,这样的话,就不用费劲去法院开庭。不过,要是遇到那些看起来麻烦点儿的刑事案件,就算当事人都已经妥协想和解了,还是得开庭审理呀。这是为啥?原因在于,刑事和解虽然可以帮助被告减轻一点处罚,但可不是说就能免费的逃脱刑事责任。
解析:
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时,能否进行庭审诉讼需依据案情的复杂性与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针对一些较轻微的刑事案件,若和解协议得以有效执行并表现出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特点,检察院有时倾向于做出不起诉的决策,如此便可省去开庭之必要程序。
然而在一些较为重大、严重的刑事案件中,尽管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但仍有必要举办庭审阶段的审理工作。这是因为无论是刑事和解还是其他形式的刑事处理方式,他们所能带来的仅仅是从轻量刑的可能,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刑事责任排除或豁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和解协议的效力】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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