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罪里面的那些“严重情节”,我们一般都会遇到哪几种?
1.就是你一次又一次地做了那种让人不舒服的事情;
2.不是一个人,而是很多人都被你欺负过;
3.是在人多的地方,大家都看到了你做的事;
4.你欺负的还是小孩子,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和身体上的创伤;
5.你是用打人、威胁人呀或者别的什么手段强迫别人接受这种“特殊待遇”。
关于猥亵罪里的“其它严重情节”,我们一般会这么来看待:
1.这人不是一次两次地干这种事儿了,而是经常性地猥亵他人;
2.不只是一个人遭殃,他是把一群人都给调戏了个遍;
3.当着众人的面儿也敢这么做,真是胆大包天;
4.更过分的是,他还对小孩子下手,给人家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和身体上的创伤;
5.最后这个就更恶劣了,他是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来逼迫别人接受他的猥亵行为。
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猥亵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涵盖了如下几种状况:首先是多次进行猥亵行径的;其次是同一时期针对多名被害者进行猥亵的;再次是在公共场合有目共睹地进行猥亵的;第四种情况则是对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猥亵,并导致其遭受严重的身心创伤;最后一种情况是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进行猥亵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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