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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法如下:首先发布公告声明作废(挂失)-接着提交申请-最后补办证件。
以下为详细步骤:
1.向原登记部门报告营业执照挂失;
2.法人以书面形式填写《营业执照遗失/补发申请报告》并加盖公司印章;
3.法人以书面形式填写并签署《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印章,同时还需提供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4.在报纸上刊登关于营业执照遗失的声明;
5.在规定时限内领取新的证书即可。
2024-08-08 14:4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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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办理步骤为:登报挂失(声明作废)-提交申请-领取新证件。所需材料主要包括:
1.向原工商局递交营业执照的挂失申请;
2.由企业负责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遗失/补发申请报告》;
3.同样需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在报纸上刊登有关营业执照遗失的声明;
5.经过相应流程后,您便可顺利拿到新的营业执照。
2024-08-08 12:5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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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首先,您需要进行登报声明(即挂失)。其次,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并等待处理结果即可顺利完成补办流程。详细步骤如下:
在1步中,您需要向原登记机关报告营业执照的挂失情况;
紧接着,在第2步中,由法人签署《营业执照遗失/补发申请报告》并盖上公司公章;
在第3步中,再次签署并盖好《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代表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最后,耐心等待报纸公告刊载完毕后,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了。
法律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2024-08-08 11:05: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