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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到了检察院没有退赃是不是没有希望了

任* 黑龙江-佳木斯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8.06 07:26:40 453人阅读

诈骗案到了检察院没有退赃是不是没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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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刑事退赃或退赔程序未能彻底弥补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那么受害者便有权向犯罪行为实施者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提出相应的民事诉讼请求。
同时,他们也可以在犯罪分子刑满释放之后继续主张权利,要求返还被盗窃或侵占的财产。
然而,当犯罪分子无法退还所涉财物时,通常并不会因此而获得减轻其适用刑罚的机会。

2024-08-06 10:2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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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财产返还和赔偿的程序并未能完全填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对于此情况,受害人有权利向除了被告之外的其他民事责任人发起民事诉讼以索求赔偿。
同时,受害人在被告刑满释放之后也仍可主张继续收回相关财物。若被告无足够的财力退还赃款,通常并不影响其刑罚的应受程度。

2024-08-06 09:0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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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即使通过刑事退赃、退赔程序未能全额补偿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相关人士仍有权向实施犯罪行为之外的民事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程序,以期获取相应赔偿。
同时,若犯罪行为人在刑满释放之后,受害者仍然享有追回财产的权利,可继续要求对方归还赃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当犯罪行为人无能力返还赃物时,这并不构成从轻量刑法罚的理由。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4-08-06 08:0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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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案到了检察院没有退赃是不是没有希望了

    专业解答即使刑事退赃、退赔未能全额补偿受害者损失,受害者仍可向民事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求偿。刑满释放后,受害者仍有权追回财产。但犯罪行为人无力返还赃物,不应成为减轻刑罚的理由。

    2024.07.26 12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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