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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税人士之中,有(且仅)一位受赡养老人的,其经济负担则会统一按照下面的标准来进行定额扣除处理:如果该纳税人士是独生子,那么每个月将可以享受2,000元人民币的固定额度扣除;
而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那么他(她)则需要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担同样金额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然而,每位参与分摊的亲属需要承担的额度不能高于每月1,000元。
2024-08-05 18: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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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纳税人赡养一名或多名被赡养者所需承担的相关支出款项,将依照以下所述标准进行定额扣除:若该纳税人为唯一的受扶养子女,则按每月固定金额2000元作为定额扣除的标准;
反之,如该纳税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其兄弟姐妹共同负担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在这一过程中,每位共担责任的被赡养兄弟姐妹每月的负担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
2024-08-05 17:01: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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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纳税义务人在履行抚养行为时所产生的赡养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为一般性的扣除标准:
若纳税人为独生子女,则被允许按照每月2000元的固定数额进行定额扣除;反之,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则应将此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予以分解,由他/她与兄弟姐妹共同承担,但每位成员的分担额度不可超过每月1000元的限度。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24-08-05 16:10: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