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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时,须于七个工作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进行纳税申报审批。并需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房产建筑物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土地转让协议、房产交易合同及房地产估价报告等与房地产转让事宜相关的所有必要材料。此后,请务必在税务部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履行土地增值税支付义务。
2024-07-24 17:1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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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应当于房地产转让合同时限之后第七日起,赴房地产所在区域的税务主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业务办理;同时,需向税务机构提交包括房屋及相关建筑物的产权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的凭证以及土地转让、房产销售等方面的合同协议详细文本、房地产价值评估的最终报告及其他所有涉及房地产转让的关键性信息资料。以上所述相关文件,均需在税务当局规定的时间框架内提交完毕。同时,按照正确流程及标准方案依法履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2024-07-24 16:2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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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税法要求,纳税人应当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内,前往房地产所在地区主管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同时需向税务机构提交关于房屋和建筑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等证书文书、土地转让合约、房产买卖合同、完整的房地产价值评价分析报告以及与房地产转让相关的所有相关资料文件。此后,纳税人还须依照税务单位制定的时限要求准时缴纳土地增值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024-07-24 16:12: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