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打赢了要还债的那场官司后,律师费这玩意儿可是算进你能拿回来的钱里的,得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是怎么说的。就是说当你的债主把该还给你的钱都还了之后,律师费就是他要优先还的部分。这个律师费到底多少?其实这事儿律师事务所会跟你商量一下的,有可能根据案件的数量来收费,也有可能是按照欠款的金额来计算或者计时间收费等等。假如你的债主手上有钱可以还清你的债务的话,那你的律师费就应该先从他的财产里面扣出来。但是如果他的财产不够还清所有的债务,那么你的律师费可能就要和其他的债权人一起平分了。
2024-07-23 09:51:01 回复
咨询我
咱们打官司要讨债的话,律师费这笔钱也得算进去,因为它是我们为了把债要回来而花掉的钱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这个律师费应该在欠债人还钱的时候先给我们。律师费怎么收?这个其实是律师事务所和我们商量着来的,可能是按事情的多少来收,或者是按要回的钱数占总金额的比例来收,还有就是按时间来收等等。要是欠债人有钱还债,那律师费就得从他的钱里头先拿出来还给我们。但如果欠债人的钱不够还所有的债,那律师费可能就要跟其他的债一起,按比例分摊了。
2024-07-23 08:07:52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在涉及债务追讨的司法程序中,为了保障债权的顺利实现,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同时,将其承担的法律服务费用——即律师费——优先予以支付。关于律师费的具体收取方案,通常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后共同决定的,可能采取按案件数量计费、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或者按时长计费等多种方式。若债务人拥有充足的财产用以清偿债务,那么律师费理应从该等财产中优先获得受偿;
然而,若债务人的财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则律师费可能需在债务人所负全部债权中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2024-07-23 06:17: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