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说的要是有个骗子已经因为诈骗被判了刑,那他之前骗人的那事儿就已经算是定型了。但是,在他服刑期间,要是又发现他做过别的诈骗事情,那他这事儿可就还得再审再判。就是说,他原本判的那个都不算数了,得看另外这个案子怎么算。具体就拿你问的这个例子来说,如果某个骗子在牢里又开始做骗人的勾当了,那么司法机构就要赶紧去查清楚证据,然后以诈骗罪名把他告上法庭。
然后法院会根据他们新发现的那些骗人证据,以及这个骗子骗走的钱款数目、情况严重性等等来决定怎么判。
其实根据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就算骗子已经因为诈骗给判了刑,蹲大牢去了,他之前干的那堆诈骗事儿都算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但是,要是在他坐牢的时候又发现他还干了别的诈骗事情,那就得再给他来个审判和量刑。就像咱们说的这个例子,如果那个骗子在监狱里又开始行骗了,那就得让司法部门去查清楚证据,然后按照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把他告上去。
最后,法院会根据他们新发现的诈骗事实,再加上他骗走的钱数、情节等等各种因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来给他定罪量刑。
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罪犯若已被判罚入狱服刑,则表明其所涉诈骗行为的刑事判决已然生效。在此之后,若在实施刑罚的过程中发现其仍有尚未被宣判的诈骗事实,则可根据此法规进一步对其展开诉讼与量刑程序。就您所提出的情境而言,倘若诈骗罪犯于牢狱之中仍然从事新的诈骗活动,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直至满足提起公诉的要求为止。在这之后,法院将根据新近发现的诈骗事实,结合犯罪涉及的金额、情节等多方面因素,严格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对案件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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