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庭审过后能否申请取保候审,这取决于被告个体状况与所涉案件特性的综合考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释义,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告人进行危险评估,审慎衡量其是否具备社会危害性,是否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以及是否需要继续予以羁押。若法庭认定被告人不至刻意逃避或阻碍侦查、起诉及审判进程,并且不会威胁到社会安全及公共秩序时,便有权批准取保候审申请。如此来看,即便在法庭审理已经结束后,只要符合上述法律条款要求的情形,被告仍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请求,并获得相应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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