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下,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其行使权归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与否,主要依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对案件具体情况的判断而定。当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也就是已经由审判机关进行审理之后,就由负责审理此案的人民法院来负责审批并管理取保候审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取保候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