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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营运车辆标准是怎么定的

罗* 江西-九江 交通违章咨询 2024.07.05 12:24:00 307人阅读

危险驾驶罪营运车辆标准是怎么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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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危险驾驶罪这一议题上所涉及到的营运车辆的定义往往特指那些专门从事乘客运送或者货物运输业务的机动车,其涵盖范围如公交车、出租汽车、货运卡车等等。倘若这类运营车辆在运行途中出现驾驶员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例如超速行驶、酒后驾车、互相追逐竞驶等情况,则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下危险驾驶罪行,从而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因此,针对运营车辆的特殊性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些车辆的驾驶行为有着更为严格的规范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7-05 12:25: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运营车辆后被处罚的,如果当事人再无证驾驶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当事人处200-的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B2)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0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100,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100,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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