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于公开审理或非公开审理的任何案件,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均应依法对其进行公开宣判。而当庭作出裁判结果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如选择定期宣判,则在裁判结果公布后立刻向各当事人交付裁判文书。在宣告裁判之时,人民法院必须明确告知各当事人有关其上诉权、上诉期限以及上诉应向何级法院提出等事项。因此,若涉及到对方拖欠债务未予偿还的案件在法庭上当庭作出了裁判,那么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2024-07-05 11:28: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