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贿赂案件中查获的赃款通常需依法上交国家财政。在贪污受贿行为者被司法部门逮捕并追责过程中,涉案所得赃款必将受到审查和清退。若发现有人藏匿赃款,相关部门定会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进行追缴。尽管此类犯罪涉及到赃款数额互相确认的问题,但是实际上,当赃款交付给受贿方后,行贿方便不再拥有;反之,如赃款被退还行贿方,则受贿方实际上也无法再次对其行使支配权。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向行贿方追缴赃款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惩治根据情节轻重有所区分,虽未明确规定必须调查赃款去向,但赃款去向对犯罪情节评估和法律责任确定具有重要影响。实践中,查明赃款流向对准确判案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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