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借款合同中,债权人和保证人有权就保证期间作出相应的约定。
然而,若所设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将被视作未作出任何约定;若双方均未能做出具体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那么,该情况下的保证期间则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为六个月。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存在争议或者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保证期间将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之时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专业解答那就是你做担保的那段时间,负责帮对方还钱的。要是你们跟借款人之间有商量过这个保证期间的话,但是这个保证期限又比借款要还清的日期提前了或者跟借款要还清的日期是同一天,这在法律上就等于是没说保证期间。如果你们之间连这个都没说清楚,或者说的模棱两可,那保证期间就是从借款要还清的那天开始算起,一共六个月。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明文规定,保证期间乃确定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保证责任的关键性时间段。若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在先前已经就保证期间达成共识,然而此约定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重合,那么此时便应被视为并未设立保证期间。若是有关保证期间并无任何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则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此期限为期六个月。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已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九十二条明文规定,在决定保证人应否负起保证责任的过程中,保证期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假如在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曾就保证期间有所约定,然而这个约定的设定日期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正好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期满,则被视作无效的保证期间约定。
专业解答未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如何计算1、保证责任的期限通常被规定为六个月份。在债务担保的情况下,如果并未明确约定保证责任的详细期限,则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责任期限将自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开始算起,且该期限将会持续整整六个月。
专业解答保证人对借款人的追诉时限是三年。从担保关系确立并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清偿债务开始,他们就获得了追偿权。这个权利从保证人实际承担债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三年内可以向借款人提起诉讼,要求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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