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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现行制度,员工在执行公务时因工牺牲所获得的一次性抚恤金额度为其基本工资的二十个月;而对于因病离世的情形,同样享有一次性的抚恤补贴,数额则为基本工资的十个月。
至于丧葬费用方面,由于疾病和工作原因导致离世之人,其家属可分别领取到四千元和五千元的丧葬费用。
此外,对于遗属生活困难的情况,我们也提供了相应的补助措施。
其中,非农业户口的遗属,若仅有一人,每个月可以得到二百一十元的补助;如果有两人及以上,则每个人每月可领到一百九十元的补助。而对于农业户口的遗属,若是只剩一人在家,每个月可以拿到一百七十元的补助;如果有两人及以上,则每个人每月可领到一百五十元的补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4-06-14 17:0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