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广东地区发生的涉及袭警行为的刑事案件,其涉案人员的羁押期通常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典中的条例规定,在绝大多数状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长上限为37日,其中包含了公安机关在对嫌疑人实施拘留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批准逮捕请求、检察机关在收到请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的时间段,以及可能出现的10天延期。若在拘留期间未能顺利完成侦查工作,则可依据法律程序申请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