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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与刑罚中的徒刑有着本质区别,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尽管如此,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本身并不会对罪犯在法律程序中是否需要服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取保候审仅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非实质意义上的刑罚,与未来被判定为实刑,受到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具体刑罚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然而,最终是否会被判处刑罚,取决于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做出的判决结果。这其中包括了对犯罪行为的认定、量刑轻重以及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等诸多因素。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通常只有情节较轻且社会危害程度有限的案件才能获得批准。因此,虽然从理论上讲,取保候审后仍有可能面临坐牢的风险,但实际发生的概率相对较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6-05 15:0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