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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非法占据他人财物之犯罪结果的有无,乃判断抢夺犯罪之既遂或未遂的关键所在。而此等犯罪结果的含义,须以行为者能否实质上掌控所占有的财物为准则。
然而此处所言的“实际掌控”并非要求财物务必在行为者手中,其核心在于行为者对于该财物具有实质性的支配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6-03 09:0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