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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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通常属于首要考虑因素之一。在子女不满两周岁的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了抚养权应归属女方所有;
然而,若子女年满两周岁以上,此时抚养权问题便需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的协商精神共同达成共识。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最终由法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
尽管夫妻关系已经解体,但作为父母,他们仍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权利与义务。尤其是在子女尚未成年的阶段,父母的责任更为重大。
在子女不满两周岁的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了应由母亲直接承担起抚养职责;而当子女年满两周岁以后,若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法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做出公正的裁决。
至于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者,法庭将充分尊重并考虑其本人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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