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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可以当场索要财物么

李* 江西-九江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30 15:09:00 406人阅读

绑架罪可以当场索要财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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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绑架罪通常并不包含在当场获取财物之行为中,如在犯罪现场获得了财物,则应视为以绑架为手段进行抢劫,这种情况应当依据抢劫罪予以判罚,而非以绑架罪追究责任。
根据刑法理论,绑架罪包括两种类型,分别为索财型绑架与人质型绑架。
其中,索财型绑架需在事后来取财物,其主要是利用受害者家属的担忧之心来获取财物;若是在案发时就强行夺取财物,那便不再符合绑架罪的特征,而是被纳入抢劫罪的范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30 15:11:00 回复

以勒索财物为目绑架被害人,在绑架过程中又当场抢劫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属于绑架与抢劫兼容,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在没有其他加重处罚情节的情况下,绑架罪的法定刑比抢劫罪更重,通常是定绑架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第3项:3、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一,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它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第二,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二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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