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而言,针对骨折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其程度轻重来决定是否应当收监。
对于轻伤及轻伤以下程度的骨折,是可以实施收监措施的,然而,对于在收监之后新近发生的骨折情形,依然需要将其送至医院接受妥善的治疗。
至于重伤程度的骨折,由于其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疾病,导致患者无法独立生活,因此,通常情况下不会采取收监措施。
但是,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对其进行收监(例如,在缓期徒刑、假释或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案),那么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监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专业解答车祸导致小腿粉碎性骨折后,进行伤残鉴定的合适时机取决于伤者的治疗进程和康复情况。一般而言,应待伤者完成全部治疗并康复稳定后,再进行伤残评定。若伤情严重,建议在出院三个月后再进行鉴定,以确保评定结果准确反映伤者的实际伤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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